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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奖举报活动的公告

为切实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并发挥监督作用,及时发现并解决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推动师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,经研究,决定在昆玉市辖区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奖举报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举报范围

昆玉市建成区,东起昆山大道,南起玉林大街,西至京昆路,北至玉园街。

二、举报内容

1.乱堆乱倒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沿途洒落垃圾等行为。

2.面积超过5平方米暴露性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堆(带)。

3.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河道的污水直排口。

4.乱贴乱画、乱泼乱倒、乱拉乱挂、乱搭乱建、乱停乱放等“十乱”行为。

三、举报方式

1.举报人发现以上问题,由本人向师市创卫办举报,举报电话:0903-2567941(受理时间:工作日10:00-13:30,15:30-19:30)或发送电子邮件至dssscwb@163.com(受理时间:24小时)。

2.举报信息要求能够提供有效的抓拍视频或照片(即画面清晰、能准确识别地点、人脸或车牌等)。

3.举报提供的线索必须是未被政府职能部门掌握或未被媒体曝光过的。

4.同一问题被多人举报时,只受理首次举报。

四、奖励标准及兑奖方式

1.以上问题每发现一条有效线索,奖励举报人20元/次。

2.师市创卫办接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实。

3.经核实无误后,师市创卫办将通过原举报途径向举报人发送领奖通知,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,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单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信息。逾期未提供相关信息者,视为放弃领奖权利。举报人主动要求放弃奖励的,终止奖励程序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举报人举报内容必须详细真实。

2.对各类弄虚作假举报、破坏市容环境、恶意制造城市管理问题骗取奖励的,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,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3.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信息。

4.本活动由师市创卫办负责解释。


第十四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

2023年12月4日


来源:多彩昆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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